新消息!美国企业对特定电子烟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称其侵犯知识产权
美国企业对特定电子烟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称其侵犯知识产权
北京,2024年6月14日讯 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网站消息,近日,美国多家企业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指控多家中国企业侵犯其在美知识产权。涉嫌侵权的产品包括电子烟雾化器、电子烟杆等。
申请人包括:
- Juul Labs Inc.
- NJOY Holdings Inc.
- BAT Group Plc
- R.J. Reynolds Vapor Company
被申请人包括:
- 深圳市思摩悦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雾芯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柚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悦刻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指控侵犯的知识产权包括:
- 美国专利号:US10,374,180 B2
- 美国专利号:US10,317,985 B2
- 美国专利号:US10,417,442 B2
申请人表示,被申请人进口、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获得的专利权,请求ITC发布排斥令和禁止令,以制止侵权行为。
ITC已受理该调查申请,并将在接下来的8个月内做出初裁决定。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进口侵犯知识产权产品采取的一种调查程序。如果ITC裁定侵权成立,则可以发布排斥令和禁止令,禁止侵权产品进口到美国。
近年来,美国ITC受理的337调查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的行业也越来越广泛。电子烟行业是近年来ITC 337调查的热点领域之一。
此次多家美国企业联手发起337调查,表明美国企业正在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制止中国企业侵犯其知识产权。
以下是一些可能影响该案件结果的因素:
- ITC对涉嫌侵权产品的认定
- 双方提交的证据
- 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该案件的进展,并对相关企业进行风险评估。
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9亿元
北京 – 2024年6月18日 – 新特能源(01799.HK)今日宣布,其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与新疆天池、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增资协议,硅基新材料同意以自有货币资金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人民币4.9亿元,成为新疆准能的控股股东。
此次增资完成后,硅基新材料将持有新疆准能49%的股权,新疆准能将成为硅基新材料的附属公司。新疆准能主要从事火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拥有新疆昌吉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新疆准格尔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等在建及运营项目。
新特能源表示,此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版图,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公司将与新疆准能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
分析
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一步。新疆拥有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是发展新能源的理想之地。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新特能源作为光伏产业链龙头企业,此次增资将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抢占先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新疆准能拥有丰富的火电项目资源,这将为新特能源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保障公司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新特能源还可以利用其光伏技术,为新疆准能的火电项目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助力火电项目实现清洁化升级。
总体而言,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有利于促进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相关资料
- 新特能源附属拟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4.9亿元
- 新特能源 [移除了无效网址]
- 新疆准能
发布于:2024-07-03 19:38:5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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